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祖業之繼承

祖業之繼承


1. 家境好壞,必以父母、兄弟、田宅之吉凶為參照。

2. 是否有家族餘蔭,重在父母位、田宅位。

3. 田宅位、官祿位皆吉者,較易得父母之餘蔭。

4. 父母位化祿入財帛、田宅,得先人餘蔭,陷地仍有。

田宅位逢化祿或自化祿,可得大量家產。

5. 家產之繼承,常在流年走殺破狼,財帛位逢吉化時。

6. 大官權祿夾流年,流年三合逢吉,走殺破狼時,有分家產的可能。

7. 田宅位自化祿或化祿入本命財、官,主有祖蔭。

8. <田宅位自化祿,化忌入父母、僕役。

<田宅位自化忌,化祿入父母、僕役。

祖業難留,大限亦同。

9. 本命忌入田宅位,田宅位自化忌,無祖業可得,且家宅不寧。

10. 本命父母位吉化入大限,大限吉化入大田,

大限父母位吉化入流年、流田,有得家產的機會。

11. 繼承祖產之大限、流年皆逢空劫,分家所得,七年之內必敗光。

12. 繼承祖產之大限化祿的位置,為未來之大限命遷、田宅時有發揚光大的機會。

13. 福德位吉化入財帛、田宅,有祖父母之餘蔭。

14. 福德位化忌入子女沖田宅,祖業難得。

15. 福德位化祿入命,化忌入子女,主消耗,縱有祖業也終變賣成空。

16. 福德位化忌入兄僕、子女、田宅,主家中不和分家爭產。

17. 大限僕役與本命田宅重疊,或大限兄弟與本命田宅重疊,或大限兄弟與本命父母重疊時,且為本命忌煞沖破,或大限兄弟化忌入本命田宅,兄弟不和爭奪家產。

18. 父母亡故之年,當年(或大限)之父母位或田宅位逢化祿,易有不動產之繼承。

19. 府相多為白手起家,田宅為祿馬交馳、或有吉化,稍有餘蔭。

20. 田宅位逢殺破狼,多白手起家,自力更生。

21. 紫微辰戌遇破軍,富而不貴有虛名。(父疾、子田逢吉,田宅位日月照壁)

22. 太陰為田宅主,喜落田宅位,逢化祿易有祖蔭。或者太陰所落之宮位化祿入田宅,亦有可能。

太陰化忌入子女、田宅,縱有祖蔭也難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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